根据工作需要,武汉市公安局江岸区分局拟面向社会招禁毒社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禁毒社工90人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
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三)品行端正、身心健康,有较强的吃苦耐劳精神和
服务意识;
(四)纪律意识、服从意识、保密意识强;
(五)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18-40周岁之间(出生日期在1984年1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之间);
(六)熟练使用电脑办公软件,拥有文档、表格基础编辑、操作能力。
(七)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五官端正,无口吃、纹身、重听、色盲和传染性疾病。双眼裸眼视力均在0.6(标准对数视力4.8)以上或者矫正视力均在0.8(标准对数视力4.9)以上;男性身高不低于168cm,女性身高不低于160cm;
(八)优秀退伍军人、中共党员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
(九)有社会工作者证、心理咨询师证、教师资格证、计算机等级证以及有类似工作经验的,年龄可以适当放宽至45岁(1979年1月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一)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史的;
(二)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三)曾因违法违纪等原因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或者曾因违反公安机关管理规定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或者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五)在禁毒社工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
纪律行为的;
(六)国家、省、市规定的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其他情形。
(七)法律法规、上级规定中明确不得从事禁毒社工工
作的相关情况。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通过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报名。江岸区公安分局招聘禁毒社工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须携带以下规定材料参加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即可进入笔试和面试。
审核时间:2024年1月上旬
审核地点:武汉市江岸区兴业路166号江岸区公安分局
携带资料(原件审核后归还,复印件收取后不予归还):1、持本人填写的《江岸区公安分局禁毒社工面试表》(按要求粘贴近期1寸彩色登记照);2、国家承认的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学信网学历认证(电子注册备案表);4、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5、退伍军人需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6、近一个月内打印的本人征信报告(不得迟于面试前提交)。
应聘者须如实、完整填写相关资料,并对所填写内容及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负责。如未完整填写表格,视为无效报名,不予受理。
(二)笔试
1、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2、社会科普和禁毒基本知识;
3、基本公文写作;
4、申论。
(三)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应聘人员务必保持手机通畅,凡因个人原因,不在规定时间参加面试,视为自动放弃。
四、公示录用
拟录用人员按规定的程序和标准从笔试、面试成绩中综合考虑,择优录取,并在招聘网站上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所在工作单位或毕业院校,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
报名时间:即日起
报名方式:邹干事 17771850708(微信同号)加微信填写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