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武汉市公安局江汉区分局拟面向社会招聘警务辅助人员70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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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录人数及岗位:
派出所警务辅助岗位(70人),主要辅助派出所民警开展治安巡逻、社区警务等相关警务辅助工作。勤务模式实行轮班制(需夜班值守),根据工作需要,参与24小时值班备勤。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限男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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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4月1日至2006年3月31日期间出生);
5、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 纪律意识、保密意识强,服从管理、服从分配;
6、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
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五官端正,无口吃、纹身、重听、色盲和传染性疾病。双眼裸眼视力均在0.6(标准对数视力4.8)以上或矫正视力均在0.8(标准对数视力4.9)以上;男性身高不低于173CM;过于肥胖或消瘦者不予聘用。肥胖的认定标准:体重指数大于或等于28;消瘦的认定标准:体重指数小于或等于18(体重指数计算方式:体重kg除以身高m的平方);
7、同等条件下,熟悉电脑办公软件及应用、能熟练驾驶机动车、退伍军人和警校毕业生可优先录用。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职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辅警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其他不适宜从事辅警工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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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核:
3月18日至3月24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周六、周日照常报名)在武汉源全人才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江岸区黄孝河路竹叶山华中国际广场A座13楼)进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核。
报考人员应持填写的《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未携带填写好报名表的,不予受理);携带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毕业证(最高学历)原件和复印件及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学信网注册打印,大专及以上学历提供);个人征信报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个人信息的查询结果(截屏打印);一张2寸近期蓝色免冠正面证件照片;退伍军人提供退伍军人证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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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分别通过面试、体能测试、公示、跟训考察和体检等环节,层层选拔,择优录取。
1、面试:按计划聘用人数1∶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满分为100分。(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体能测试:主要测试内容为10米×4往返跑、俯卧撑、立定跳远三项内容,体能测评三个项目中,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测评标准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确定测试结果,各单项满分为100分,三项成绩平均分数为体能测试最终成绩。因体质原因不宜参加体能测试的,考生应主动提出退出,否则引发的一切后果均由考生本人承担。(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公示:面试、体测合格人员,名单将在武汉源全人才服务有限公司公示栏向社会公示,公示期5天。出现空缺的按面试、体测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低依次递补。
4、跟训考察:跟训考察时间为28天,在巡警大队进行集中住宿、集训考察。凡适应公安机关半军事化管理要求,自愿继续留下从事警务辅助工作人员视为通过招录考试。
5、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相关体检项目和标准。如有不合格者,按面试、体测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时间、地点另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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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聘用管理及薪酬待遇:
体检合格者签定劳动合同,劳动报酬自参加跟训考察之日起计算。每人月薪约5000元(含“五险一金”),包食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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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补充说明:
1、本次招聘相关工作的通知,将通过“武汉源全人才”公众号或电话等形式告知,请考生关注并保持通讯畅通;
2、本人主动放弃聘用资格或未在规定时间报到,取消其聘用资格;
3、考试期间,应严格遵守考场纪律规定,服从工作人员安排,禁止扰乱考试秩序,禁止携带违禁物品进入考场,禁止找人替考或使用手机及其他无线电子设备作弊,一经发现,当场取消考试资格。
4、联系电话:
武汉源全人才服务有限公司:027-82647263、 15717168618
附件下载(报名表)